1 适用旅客:适用于购买厦航国内航班往返程、联程、缺口程客票且其中任意一程订座为I舱的旅客。 2 适用航线:厦航经营的所有国内航线(港澳台等地区航线及代码共享航班除外);不适用单程。 3 优惠期限:常年执行。 优惠销售价有效截止日期为优惠销售价生效后的第30天; 4 自愿签转、退票、变更: 自愿签转:不得签转; 自愿退票:
1、客票全部未使用:收取整个票面价20%的退票费;不得只退部分航段客票; 2、客票部分未使用:按照票价计算栏,收取未使用航段票面价80%的退票费后,退还未使用航段票面价的20%。
自愿变更:
1、在客票有效期内允许自愿变更,不收取变更费,但每个航段仅限变更两次;变更次数超限或逾期按本通告的自愿退票处理; 2、舱位变更:升舱,收取差价;降舱,不退还差价,若需客票换开,则按本通告办理自愿退票后重新购票。不同价格I舱的变更视为舱位变更